1、负责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    2、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:
    (1)学校和所属单位(部门)财务预算的编制、执行及决算;
    (2)专项教育资金的筹措、拨付、管理和使用;
    (3)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;
    (4)采购与招投标;
    (5)学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;
    (6)基本建设、修缮工程项目;
    (7)经济管理和绩效情况;
    (8)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、设计的合理性、运行的有效性及风险管理;
    (9)计算机相关信息系统的管理和使用;
    (10)各单位(部门)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及关键管理人员任期经济情况;
    (11)专项内部审计调查事项;
    (12)其他董事会及学校领导授权审计的事项。
    3、草拟各种审计文件,向董事会、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领导报送审计报告、审计调查报告、审计计划和总结。
    4、对学校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提供咨询服务。
    5、整理审计资料,建立审计档案,做好保密工作。
    6、完成董事会、学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或委办的其它工作。